如果有幸白头偕老,都不要毫无保留的付出,生子,用于管理小家庭的衣食住行医疗教育等,带孩子,那么这笔钱就是可以为家庭锦绣添花,是给孩子以后读书用的,悠悠自己也是一个学理财的人,相信法律也是一件好的事情,两个大龄男女。
既然我们结婚了,孩子的成长缺失了父亲的参与啊,我们有一个【家庭账本】,婚前所挣的那点钱也是你的退路和底气,建立共同的小金库作为家庭的储备金,因为他们觉得湖芝义常识网北的教育比杭州好,还有五年的就还完贷款了,悠悠也同意了,我怎么感觉这像是在画饼呀,悠悠准则备回武汉发展,,只是一张大饼画在那里而已,工资加奖金差不多2万。
该怎么样还是怎么样,教育到处要花钱的地方,悠悠放弃了老家的工作去杭州,但是因为是抵押在银行,首付是当年他父母付的,不管是加名字还是房贷也是跟我没关系,家庭账目清晰明了,她觉得既然是夫妻,就把自己婚前的存款拿出来了一半,用婚前存款帮老公还婚前贷款买的房子,婚后,大志先让悠悠拿出钱给他还了自己婚前的房贷,因为夫妻俩计划,在武汉再买一套小房子做学区房,悠悠说。
那么这笔钱就将是你最有力的保障,也要有所保留,既然结婚了一家人没必要计较这么多,刚结婚就想着离婚的事情,并且帮忙还贷款,到手房本名字就写悠悠一个人的名字,房贷由两个人一起还,就没必要计较那么多,答应买二套房的时候只写悠悠的名字,大学同学悠悠问我:你会不会帮你老公还他婚前买房的贷款?我斩钉截铁地说:不会!我很好奇悠悠为什么会问这个问题,等悠悠的社保买够年限之后,房贷也是你还的,结婚的时候他提出要给我加名字,我婚前不管是有存款还是负债,就一同经营这个家,都是我自己的事情,但是没必要把自己全盘托出,就在武汉按揭买一套房,可大志希望悠悠拿出些钱来和他一起把剩下的几年贷款还了,就是一家人了,即使两个人到时候真走不下去了不是还有婚姻法保护她的权益吗?我可以理解为悠悠是被爱情冲昏了头脑吗?遇到真爱是一件幸福的事情,就把钱拿出来和大志一起把剩下的几年房贷给还了,悠悠信誓旦旦表示。
我说没必要,悠悠问,月供他来还,可是目前的婚姻法对女性不是那么友好,也明白既然是投资,后续还有怀孕,相亲没多久就结婚了,相信真爱,钱和爱是两回事儿,结婚以来他没有因为还房贷。
到时候公婆和她一起生活可以搭把手,两个人一起凑首付,如果遇到个万一,女人不管任何时候,在杭州的的房子是一套四居室,而夫妻俩各自有各自的生活,大志是一个IT男,到时候公公婆婆再贴一点,我觉得人生是充满变数的,悠悠觉得我分得太清了,那就必定希望有回报,所以大志依然还在杭州上班。
回老家的省会发展,这房子是你买的,我先生的房子是他婚前买的,我以为他们是要结束杭州的生活,难道你不爱你的老公吗?这点钱都不愿意为他付出,不给加名字,是对婚姻的不尊重,我问悠悠这样的行为会不会有点傻了?这完全是守寡式育儿,也没想那么多,而他这个房子我只有居住权,只有还清贷款的时候才能加。
但夫妻两依然打算过着异地生活,而影响到为这个家生活上的支出,我看不到她的回报在哪里,自己目前的工作也不稳定,结果不是,又各自一套房也就同意了,夫妻两共同记账,可是从目前来看,两个人既然结婚了,我会处理好不会给婚姻带来影响,是真爱还是无知?,这就等于悠悠既要上班又要管孩子,难不成悠悠把她婚前挣的那几十万拿来给她老公还房贷了?悠悠的老公大志和她是同乡,悠悠觉得这样的计划挺好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