直隶总督是晚清时期的一种官职,隶属于湖广总督,是直隶省的行政长官,负责统治直隶省内的官员、地方、军队等事务。直隶总督这个官职首先出现在清朝康熙年间,到了光绪年间成为了正式的行政级别,直到民国时期才逐渐被废除。直隶总督在中国历史上具有重要地位,是中国现代近代化进程中的重要人物。
直隶总督的历史背景主要是19世纪末的中国,尤其是以北洋为代表的地区。北洋地区是中国近代化最早的地区之一,直隶总督便是在这个背景下而被设立出来的。直隶总督主要负责城市建设、铁路建设、教育机构建设、银行建设等方面的事务。其中,为了支持铁路建设,直隶总督曾向全国发行债券,这使得中国近代化建设发展得更加迅速。
除了建设领域,直隶总督还在政治上有着重要的地位,他们是当时地方自治和改革的主要推动力量,对中国的近代化进程做出了巨大贡献。例如,直隶总督张之洞是中国近代化的重要推动者之一,他曾推动实行新式的税制和度量衡制度,发行银元改革货币制度,推广技术和种桑兼棉,建设新的矿山、制造纺织机器等,开发了中国的资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