试用期规定一直以来备受关注,存在很多争议。近期,上海人社部门出台了一则新政策,明确企业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,且休息、休假等时间不算进试用期。
如今,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采用试用期来筛选人才。按规定执行的试用期可以为企业省去不少成本,也可以为员工提供更加充分的适应和认可环境的时间。但是,试用期作为一种雇佣协议形式,很容易引发很多问题,例如试用期延长、试用期打擦边球等问题。
为此,上海人社部门提出了新政策。按照新规,企业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,并且休息、休假等时间不算进试用期。这一政策的出台,将有效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,减少试用期产生的不良影响。
同时,企业也应该明确自己试用期的相关规定,规定试用期的时间、试用期有无工资、是否可以延长试用期等,避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。此外,在试用期内双方有权终止劳动关系,但应当明确试用期内员工的劳动报酬标准和支付方式。
在试用期的制定和执行过程中,企业应该充分留意试用期政策和规定,保证企业和员工的合法权益,维护好良好的企业形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