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2015年江西省启动“四套”制度的试点以来,不断推进制度改革,目前已取得了显著成效。
“四套”制度指的是“集中购买、统一配送、集中结算、信息动态监管”的医药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制度、卫生用品集中采购制度、检验检测费用集中采购制度、机动车燃油采购制度。这一制度的实行,有力地规范了市场、降低了医疗费用、保障了民生福祉。
在药品集中采购方面,江西稳步推进“4 7”城市试点和县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,按照中央要求,从2018年开始三年内省内所有药品集中采购基本覆盖,全省范围内惠及13个市、96个县(市、区),药品采购压价效应持续显现。
在卫生用品集中采购、检验检测费用集中采购、机动车燃油采购方面也都取得了积极进展,加强了市场监管,提升了全民健康水平。
“四套”制度的不断推进,充分展现出江西稳步推进改革、切实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良好形象。